知識點:所得稅會計的核算程序
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的情況下,企業(yè)一般應于每一資產(chǎn)負債表日進行所得稅的核算。核算過程如下:
(一)確定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的項目
(二)確定資產(chǎn)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及計稅基礎
(三)計算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1.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2.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四)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期末余額
1.“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未來轉回時的所得稅稅率
2.“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期末余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未來轉回時的所得稅稅率
(五)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發(fā)生額
1.“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發(fā)生額=期末余額-期初余額
2.“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發(fā)生額=期末余額-期初余額
(六)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或-遞延所得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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