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所得稅會計的核算程序

采用資產(chǎn)負債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的情況下,企業(yè)一般應于每一資產(chǎn)負債表日進行所得稅的核算。核算過程如下:

(一)確定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的項目

(二)確定資產(chǎn)或負債的賬面價值及計稅基礎

(三)計算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1.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2.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

(四)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期末余額

1.“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的期末余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未來轉回時的所得稅稅率

2.“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期末余額=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期末余額×未來轉回時的所得稅稅率

(五)計算“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的發(fā)生額

1.“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發(fā)生額=期末余額-期初余額

2.“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科目發(fā)生額=期末余額-期初余額

(六)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或-遞延所得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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