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7〕5號)要求,現(xiàn)將本市2018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 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 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 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5. 具有本市戶籍(或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習),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

(二)除上述條件外,香港、澳門居民應具有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具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 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 報名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和考試時間

(一)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報名自2017年11月13日10:00開始至11月17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自2017年11月27日10:00開始至11月30日24:00結束。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8年5月4日10:00至5月8日24:00登錄上海財政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三)考試時間及時長

2018年初級資格考試于2018年5月12日開始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四、 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的2018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直接在網上訂購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五、 報考費用

經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報考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報名費、考務費以及訂購考試用書的款項,均應在報名時通過網上銀行一次付清。

六、 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yè)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繼續(xù)實行考試報名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guī)的,將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三)對考試合格人員,繼續(xù)實行驗證領取合格證書的辦法。對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違反承諾條款的報考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咨詢電話:63770882、63188029、63188356、6318833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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